2018年成都市蒲江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公告
- 時間:
- 2018-12-21 16:56:43
- 作者:
- 羅老師
- 閱讀:
- 來源:
- 四川教師資格網




蒲江縣教育局關于2018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及成都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2018年秋季成都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安排的通知》(成教資〔2018〕02號)精神,按照成都市統(tǒng)一安排及我縣實際情況,現(xiàn)將2018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教師資格認定的對象
(一)本次認定的對象是戶口或固定工作單位在我縣(“固定工作單位”是指能夠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書和社保繳費單的單位)且符合《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及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申請認定其他類教師資格由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認定(凡自考了A類教育學、心理學的人員向市教育局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三)已經參加教師資格“國考”取得合格證的人員,可以參加秋季認定(此類人員報名時由參加統(tǒng)考入口進入,申報時間和提供材料的內容、要求不變,驗收合格后直接認定,認真閱讀附件1“注意事項”材料說明)。
二、本次教師資格認定的形式
今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繼續(xù)采用網上報名結合現(xiàn)場確認的形式。
三、教師資格認定的條件
(一)政治思想條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其中: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必須“學前教育”專業(yè)畢業(yè),國考生不作要求),其他中等學校畢業(yè)不能作為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有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學校畢業(yè)不能作為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有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
(三)普通話條件:普通話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取得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其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條件: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申請與其學歷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可免試,提供成績冊(在檔案所在地提檔復印并簽字蓋章);在職教師取得高一層次學歷后申請高一層次教師資格:可提供高一層次學歷或前一學歷中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如不能提供,則需補考。其余非師范類人員提供和學歷相匹配的自考教育學、心理學成績。
(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條件:由專家委員會測試合格。需參加測試的人員為: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師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申請另一類教師資格的人員和專家委員會認定需要測試的其他人員。
(六)身體條件:經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體檢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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