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小學研學旅行納入教育教學計劃
- 時間:
- 2019-01-09 09:35:40
- 作者:
- 姚老師
- 閱讀:
- 來源:
- 四川教師資格網




1月7日,成都市教育局等11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今后,研學旅行將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計劃,同時,加強研學旅行課程建設和研學旅行基地建設,規范研學旅行組織管理,健全研學旅行經費籌措機制和安全責任體系。
《指導意見》表示,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是由教育部門和學校有計劃地組織安排,通過集體旅行、集中食宿方式開展的研究性學習和旅行體驗相結合的校外教育活動,是學校教育和校外教育銜接的創新形式,是教育教學的重要內容,是綜合實踐育人的有效途徑。
根據《指導意見》,研學旅行將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計劃。各中小學要教育教學計劃靈活安排研學旅行時間,一般安排在小學四到六年級、初中一到二年級、高中一到二年級。學校要確定相應的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專門負責研學旅行工作,組織研學旅行活動要計入教育教學工作量。
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要充分利用、挖掘當地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結合學段特點和地城特色,逐步建立小學階段以鄉土鄉情為主、初中階段以縣情市情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為主的研學旅行活動課程體系,有條件的地方也可開發國外研學旅行課程。
按規定,開展研學旅行要堅持公益性原則,同等條件下,優先到公益性基地開展研學旅行,愛國主義育基地對全市學生集體參觀實行免費。家長在自愿的前提下支持孩子參加活動,學校不得從組織學生開展研學旅行中營利,相關費用可納入學校代收費項目。受委托開展研學旅行的企業或機構必須投保旅行安全相關責任保險井為參加人員投保意外險。承擔研學旅行組織、接待的相關單位(企業)、機構要對家庭困難的學生給予費用減免。
《指導意見》還要求,各區(市)縣要建立健全中小學生參加研學旅行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機制,把中小學組織學生參加研學旅行的情況和成效作為學校綜合考評體系的重要內容,將學生參加研學旅行情況的評價結果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免費領取教資筆試/面試/普通話備考資料> >